关于严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纪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11-17 07:00 作者: 访问次数:0
各支部:
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全面展开,为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,按照从严上要求,向实处着力的原则,特制定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,请遵照执行。
1. 全体党员要从严要求,从我做起,班子成员、科级干部要以身作责,当好表率。
2. 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,一律不准请假。
3. 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必须认真对待,原则上不准请假,如有请假需要补课以确保活动质量。
4. 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学院督导组将不定期检查。
5. 如实填写实践活动督导卡
6. 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及本单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,自觉遵纪守法守规,以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好书育好人,在整个活动中节俭办事办会,不搞形式主义,不铺张浪费。
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理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
2014年3月24日